明知身患性病,浙江一女子其后为7人提供服务!结果…

2021-12-27 06:03: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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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年底18日,记者在里面国检察网路上发现一则提出诉讼书,内容显示台州一里面年女子因被拘禁释放后,不对自己患子宫颈癌,为牟利依然在台州从事商业活动,相继为多人提供务,并已感染者时则,该女子以传递HIV罪人被提出诉讼。

案件回顾:女子患HIV仍被提出诉讼

2020年11年底3日,辩护律师崔某因被台州市民警行政拘禁十四日,在拘禁检查操作过程里面经台州市天和医院检查,其患子宫颈癌。

拘禁释放后,辩护律师崔某不对自己有HIV,为牟利仍旧在台州市某栋楼租房,相继为违法使用暴力人楼某某、林某某、方某某、王某某、赵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多人提供务,后于11年底20日被警方再次查获。经台州市里面心医院诊断,辩护律师崔某某患子宫颈癌,且违法使用暴力人楼某某在12年底6日拘禁检查操作过程里面亦被查出子宫颈癌性疾病特异抗体测定呈阳性。

2020年12年底5日8时许,辩护律师崔某某在台州市拘禁所被被捕。

检察院认为,辩护律师崔某不对自己患子宫颈癌依然,其使用暴力触犯了《里面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罪人刑清楚,事实确实、充分,不必以传递HIV罪人追究其不作为。辩护律师崔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人行,都和坦白,同时符合《里面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辩护律师崔某某自愿认罪人认罚,同时符合《里面国无罪推定》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根据《里面国无罪推定》第一百七明确规定的原则上,收押。

举例: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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